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簡介
“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是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成立的中小學美術學科教學研究機構,基地設立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心依托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科優勢,服務“強師計劃”、“強省會計劃”,圍繞“四個一師”戰略,堅持“學生中心、産出導向、持續改進”的基本理念,積極探索地方師範院校 “新文科”、“新師範”發展模式, 進行教學研究。中心力争通過“進行理論熏陶、引領教育教學、研發教學資源、啟動科學研究、開展學術交流”等務實舉措,在“教學示範、教學資源、教學研究、學術交流”等方面真抓實幹,形成中小學美術學科引領效應,打造出集中小學美術學科教學、科學研究、人才培養于一體的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并富有特色的中小學美術學科研究與人才培養基地,構建優質高效的中小學美術學科教師專業發展共同體。
中心人員由中心負責人、首席專家、專業導師、校外名師、事務秘書組成。目前中心有負責人1人,首席專家2人,校内專業導師13人,校外名師12人。研究中心辦公、教學研讨與學術研究中心設立于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派專職管理團隊在制度建設、場地保障、業務運行、宣傳培訓等方面進行系統管理和服務,為平台建設的長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規範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的工作流程,建立中小學美術學科教學、研究、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使高等美術教育專業真正服務于中小學美術學科教育,充分發揮中心在中小學美術學科領域的示範與引領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組成
第一條 “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設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第二條 中心實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院長責任制。
第三條 中心人員由負責人、首席專家、校内導師、校外名師、事務秘書組成。第四條 中心成員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遴選與聘任,頒發證書。
第三章 職責、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打造“大中小一體化”的深度合作工作機制,組織教育聯盟基地校與學院在教師合作、人才培養、學生就業、科學研究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實質性合作;
(二)舉辦相關學術活動,整合中小學美術學科教學資源,對中小學美術學科教學進行主題研究。
(三)充分發揮研究中心在各學段美術教育、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優勢,積極開展美術學科教學、科學研究、人才培養于一體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導師的權力與義務
(一)中心導師享有使用本中心教學研究資料、設施以及研究成果的權利。
(二) 中心導師應該承擔對中心名師與名師梯隊成員的常規指導、課題申報與學術論文寫作指導、進行學術講座的義務。
第七條 中小學美術教育研究中心名師以及名師梯隊成員的權力與義務
(一) 名師以及名師梯隊成員享有接受本中心導師指導、參加中心教學教研活動、共享研發與研究成果的權利。
(二) 中心名師積極參與導師的課題研究,積極申報各級各類中小學美術研究課題,認真撰寫科研論文,主動承擔、認真執行中心所分配的相關工作任務,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第四章 附則
第八條 本章程自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