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師教通〔2014〕99号
通 知
各學院:
根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湘一師院字〔2013〕22号)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4年學生學業預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業預警範圍
入學以來,有1門次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程、限選課程、實踐環節)不合格的在校學生。任選課程不計入統計範圍。
二、學業預警工作流程與要求
1.各學院教務辦從教務系統中導出本學院需要進行學業預警的學生名單(操作流程見附件1),以班為單位發給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
2.各班班主任負責填寫《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見附件2),要求學生在預警通知書上親筆簽名、确認,并認真填寫家長聯系電話與聯系方式。學業預警通知書中,“通知書編号”由各學院教務辦統一填寫,其餘由班主任組織填寫。
3.對于有1-2門課程不及格的學生,班主任需将學業預警通知書發至被預警的學生,因特殊原因無法發至學生本人的則郵寄給學生家長。對于有3門及3門以上課程不及格的學生,請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聯系,将經學生簽字确認後的學業預警通知書郵寄給家長,并保留郵寄憑證、交所在學院教務辦存檔。
4.學生在簽字确認學業預警通知中的有關信息後,需将不及格課程情況在一周内及時告知家長。
5.各班班主任将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簽發、郵寄的情況報到學院教務辦,并提交郵寄憑證。各學院教務辦彙總相關材料後,填寫《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簽發、郵寄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
6.班主任須及時與預警學生進行集體談話,填好談話記錄單(見附件4)。通過談話,告知學生學籍管理相關政策(如留級、退學),了解學生在學習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類指導,幫助學生改進學習、順利完成學業。
三.預警材料歸檔要求
1.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存根)及相關談話記錄單由各學院教務辦彙總、整理存檔。
2.班主任郵寄《學業預警通知書》時,需留存郵局簽發的郵寄憑證,并交所在學院教務辦彙總存檔。
3.各學院需将《學業預警通知書簽發、郵寄情況統計表》經學院審核、蓋章後及時報教務處備案。
四.學業預警工作日程安排
1.各學院進行工作布置:11月1日前。
2.組織填寫學業預警通知書:11月7日前。
3.班主任簽發、郵寄學業預警通知書:11月14日前。
4.各學院向教務處報送《學業預警通知書簽發、郵寄情況統計表》:11月21日前。
五.學業預警工作要求
1.學業預警是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與自我約束能力,加強學校、家長和學生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指導學生合理規劃、勤奮學習,順利完成學業的保障,是學校校風與學風建設中的大事。各學院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統籌安排,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協調好學院教務辦、學工辦和相關人員的工作,确保學業預警工作順利開展。
2.各學院須切實做好學生學業預警材料的留存和保管工作,及時進行整理歸檔。
附件:
1.學業預警學生成績核查流程
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
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學業預警通知書簽發、郵寄情況統計表
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學業預警談話記錄單
教務處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4-2015第一學期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業預警名單.xls附件: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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