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附屬單位:
根據省委組織部、團省委、省科技廳、省财政廳、省人社廳《關于開展2018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計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18年湖“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計劃推薦選拔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科技創新類支持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後出生),擁有中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法律法規,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具有博士學位和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海外回國人員的職稱、以及來自企業人員的學曆和職稱可适當放寬)。
2.具體條件
(1)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核心研發成員;
(2)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重大創新平台骨幹成員;
(3)國家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或省企業科技創新創業團隊骨幹成員;
(4) 在國内外一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一定數量的高水平論文;
(5)其創造性成果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申報人選須滿足以上各項基本條件,對特别優秀或作出突出貢獻的可适當放寬條件,滿足其中1項具體條件即可申報。
(二)人文社科創新類支持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後出生),擁有中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法律法規,在湖南省内創新的優秀青年;
(2)擁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
(3)主持或承擔過省部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
2.具體條件
創新成果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在人文社科領域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
對特别優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申報人可适當放寬條件。
(三)創業類支持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後出生),擁有中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法律法規,在湖南省内創業的優秀青年。
2.具體條件
(1)自主創辦企業,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職務,并擁有企業30%以上(含30%)股份;或自主領辦企業,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職務3年以上(含3年),并擁有企業30%以上(含30%)股份,為企業的創新發展作出較大貢獻;
(2)企業創辦2年以上(含2年)或領辦3年以上(含3年),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所提供的産品或服務具有較強的市場競争力。
對特别優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申報人可适當放寬條件。
(四)文化創意類支持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後出生),擁有中國國籍,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和良好的政治素養,遵守法律法規,在湖南省文化創意領域從業的優秀青年;
(2)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曆;
(3)參與或主持過重大文化工程項目或優秀文化、藝術作品的創作,對于建設文化強省特别是在傳承和弘揚湖湘文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作出了顯著貢獻;
(4)專業素質過硬,行業影響良好,獲得省部級以上或由行業協會等機構評選的具有權威性、行業性和公信力的獎項。
2.具體條件
(1)在文化領域(新聞出版、動漫遊戲、影視、數字文化、演藝、文創等)擁有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作品、産品等創新成果,且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在文化領域(新聞出版、動漫遊戲、影視、數字文化、演藝、文創等)進行了商業模式上的創新,且在專業領域、行業影響、市場競争、雙效統一等方面具有積極正面的影響。
申報人選須滿足以上各項基本條件,對特别優秀或作出突出貢獻的可适當放寬條件,滿足其中1項具體條件即可申報。
(五)金融類支持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後出生),擁有中國國籍,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和良好的政治素養,遵守法律法規,在湖南省金融領域從業的優秀青年;
(2)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3)有3年以上金融機構或金融監管機構工作經曆,創新能力強,業績突出,具備較強的發展潛力。
2.具體條件
(1)在商業性金融機構或金融監管機構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或團隊、組織負責人1年以上(含1年),具備較強的管理和運營能力,在業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2)在金融産品設計、風險管理、投資組合管理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創新成果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申報人選須滿足以上各項基本條件,對特别優秀或作出突出貢獻的可适當放寬條件,滿足其中1項具體條件即可申報。
二、組織機構及評審程序
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立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計劃評審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審辦)。省評審辦分設省科技廳和團省委,負責評選日常工作。科技創新類支持人選由省科技廳牽頭組織選拔,人文社科創新類、創業類、文化創意類、金融類等四類支持人選由團省委牽頭組織選拔。
(一)組織申報。校團委負責人文社科創新類、創業類、文化創意類、金融類等四類支持人選的選拔,全校共推薦人文社科創新類人選2人,其他三個項目人選各1人報省評審辦。科技創新類“湖湘青年英才”通過“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申報。
(二)資格審查。省評審辦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确認推薦人選資格。
(三)專家評審。省評審辦組織專家分行業或專業進行評審,确定支持人選候選人。
(四)實地考察。省評審辦組織考察組對候選人進行實地考察,核實有關情況,确定拟支持人選名單。
(五)社會公示。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拟支持人選名單。
(六)研究審定。省評審辦研究審議後,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确定支持人選名單。
三、申報要求
各申報人要客觀準确填寫、及時報送相關申報材料。凡涉及的複印件,申報人須将其原件一同交申報單位核實,申報單位核查無誤後須蓋章确認。如有申報人贊助社會公益事業的,由受捐單位(個人)提供書面證明。
請各部門申報人于2018年3月16日中午12:00前将申報材料送交校團委(玉衡樓南棟304室)。
聯系人:鄧老師 聯系電話:0731-82841080
共青團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員會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湖湘青年英才”申報表(人文社科創新類、創業類、文化創意類、金融類)
2.“湖湘青年英才”申報人選彙總表(人文社科創新類、創業類、文化創意類、金融類)
3.申報附件材料清單